株洲市興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為處置原株洲市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和支持國企脫困改革而最早組建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肩負著為株洲市化解金融風險的歷史使命。主要工作亮點有:
一、深耕主業,匡扶社會誠信,化解金融風險
堅持圍繞不良主業,不斷深耕不良資產業務,在不同時期很好地發揮了化解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2003年至2009年,興業公司同原商行一道累計清收回貨幣資金、實物資產、股權及有價證券等價值10億余元,其中國海證券和株洲商行股權已成為市政府的有效優質資產,價值達4億余元。2009年,興業公司接受政府置換的原商業銀行的資產包。針對至少賬齡20年以上,清收難度越來越大的困難,興業公司利用不斷積累的清收經驗,逐漸成熟的專業清收隊伍,通過對難以收回的不良金融債權通過確權、保全、清收、債轉股、打包處置等一系列經營手段,變不良為優良,同時,注重存量債權的維護,在保證資產安全率100%前提下,積極尋求最佳處置方案,使積累多年的不良債權得以逐年順利實現。截止到2017年底,興業公司清理不良債權48戶,共清收回貨幣資金約6542萬元,已遠超評估價值,在化解市級金融風險,匡扶社會誠信方面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二、積極拓寬不良格局,助推企業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在不良資產經營方面,興業資產既注重原商業銀行端不良資產,又注重市國資委劃撥經營資產,既注重問題企業并購重組,又注重問題企業救助,逐步拓寬不良經營格局。
在處理某公司債權時,面對該企業債權包袱重,改制難等情況,興業公司通過以幫扶單位身份走訪慰問困難職工,說服企業聯合對已查封凍結資產進行拍賣處置,處置所得既讓企業改制順利完成,又讓興業公司債權得以實現。對某公司不良債權清償過程中,興業公司將債權注為股權,派出產權代表,為企業量身定制一攬子解決方案,幫助其盤活存量資產、剝離低效資產、做強主業資產,實現強身健體,通過債轉股,既盤活了債權,又助推了企業發展。
對于市國資委劃撥的非經營性資產,興業資產突出問題導向,直奔企業“痛點”,既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困難,也助力維護社會穩定。近年來,興業公司投資達800余萬元有效解決了一些已改制企業和正在改制破產中企業的遺留問題,如對濰柴三產病殘人員補貼安置、市床單廠單身宿舍維修和水泥機械廠危房修理,水電改造等等。同時協助市國資委清理了一批原2003年已改制破產企業的非經營性資產。通過充分挖潛,延伸了不良資產經營鏈條,拓寬了不良資產經營格局。
三、注重清收處置的規范化流程,嚴控風險,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不良資產處置與經營是興業公司的主營業務,在不良資產的處置與經營過程中,興業公司始終注重清收處置流程的規范合法。一是堅持專業化審批流程。公司成立了資產處置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招投標委員會,著力壓實專委會職責,有效發揮專業作用。資產處置有專門的議事規則,處置流程,針對對外委托清收也有相應的清收流程。對于在公司權限外的處置,則嚴格按照流程報上級主管機關審批。二是重視制度建設。針對業務經營發展中的新情況、新特點,興業資產全面梳理修訂各項規章制度,持續提升依法合規經營水平,夯實公司穩健發展基礎。公司先后制定了《三重一大議事規則》《高層聯席會議事規則》《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對外委托清收管理暫行辦法》《風險控制委員會議事規則》《招投標管理辦法》《不良債權資產管理辦法》等, 著力提升內控有效性和運營合規性,確保監督約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防范重大風險隱患發生,不斷提高公司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文/彭芳)